名稱 | 市政府關于印發宿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及規范性文件工作計劃的通知 | ||
索引號 | 000000001/2024-00169 | 分類 | 市政府文件 ??其他 ?? 通知 |
發布機構 | 宿遷市人民政府 | 發文日期 | |
文號 | 宿政發〔2024〕19號 | 關鍵詞 | |
文件下載 | 宿政發〔2024〕19號宿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及規范性文件工作計劃的通知.doc | ||
時效 |
市政府關于印發宿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及規范性文件工作計劃的通知
各縣、區人民政府,市各開發區、新區、園區管委會,市各委、辦、局,市各直屬單位:
《宿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及規范性文件工作計劃》已經市政府六屆三十三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宿遷市人民政府
2024年2月23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宿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及規范性文件工作計劃
一、立法工作計劃
(一)擬提請市人大審議的地方性法規
1.正式項目
(1)《宿遷市電商產業發展條例》
起草單位:市商務局
配合單位:市市場監管局
報送時間:2024年3月
(2)《宿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
起草單位:市城管局
配合單位:市住房城鄉建設局
報送時間:2024年4月
(3)“小快靈”立法項目。從已申報的符合“小快靈”要求的養犬管理、網約房管理等項目中,適時選擇1—2個進行立法。
起草單位:市公安局、市檢察院
2.預備項目
(1)《宿遷市農村小水體管理條例》
起草單位:市水利局
配合單位:市農業農村局、市生態環境局
(2)《宿遷市城鄉供水管理條例》
起草單位:市住房城鄉建設局
配合單位:市水利局
(3)《宿遷市消防條例》
起草單位:市消防救援支隊
配合單位:市應急管理局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
(二)政府規章
1.正式項目
(1)《宿遷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》
起草單位:市消防救援支隊
配合單位:市住房城鄉建設局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、市財政局
報送時間:2024年5月
(2)《宿遷市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管理辦法》
起草單位:市住房城鄉建設局
配合單位:市發展改革委、市財政局、市審計局、市交通運輸局、市水利局
報送時間:2024年7月
2.調研項目
(1)《宿遷市地下水管理辦法》
主辦單位:市水利局
配合單位:市生態環境局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
(2)《宿遷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務辦法》
主辦單位:市公安局
配合單位:市文明辦、團市委、市級機關工委
(3)《宿遷市網絡貨運經營服務管理辦法》
起草單位:市交通運輸局
配合單位:市商務局、市公安局
二、規范性文件工作計劃
(一)制定項目
1.《宿遷市食品小作坊管理辦法》
起草單位:市市場監管局
報送時間:2024年4月
2.《宿遷市市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》
起草單位:市住房城鄉建設局
報送時間:2024年8月
(二)后評估項目
1.《市政府關于印發大運河宿遷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細則的通知》(宿政規發〔2022〕7號)
責任單位: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
報送時間:2024年10月
2.《市政府關于印發宿遷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宿政規發〔2022〕6號)
責任單位:市城管局
報送時間:2024年10月
3.《市政府關于印發宿遷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》(宿政規發〔2022〕5號)
責任單位:市應急管理局
報送時間:2024年10月
4.《市政府關于印發宿遷市企業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》(宿政規發〔2022〕4號)
責任單位:市市場監管局
報送時間:2024年10月
5.《市政府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》(宿政規發〔2022〕3號)
責任單位:市住房城鄉建設局
報送時間:2024年10月
6.《市政府關于印發宿遷高鐵站區綜合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宿政規發〔2022〕2號)
責任單位:市司法局
報送時間:2024年10月
7.《宿遷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(宿政規發〔2022〕1號)
責任單位:市財政局
報送時間:2024年10月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強化組織領導。起草單位要高度重視立法和規范性文件項目起草工作,制定工作方案,并報市司法局備案。方案要明確起草進度,落實人員責任,按時高質量完成起草任務。承擔立法調研和規范性文件后評估項目的責任部門,要提前開展調研、評估工作,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市政府提交調研報告和項目草案。
(二)規范起草程序。起草立法和規范性文件項目必須遵守法定程序要求,嚴格履行起草調研、公開征求意見、立法聽證、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核、集體審議、公開發布等程序。在具體立法項目起草中,還應拓寬公眾參與機制和渠道,做到充分發揚民主,廣泛集中民智,深入反映民意,并對公眾意見建議采納情況,進行反饋、說明。同時,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民主黨派、人民團體、社會組織等在立法中的作用。
(三)注重宣傳評估。立法項目發布后,起草單位應當會同市司法局就立法項目主要內容,采取新聞發布會、媒體專訪、以案釋法、專家解讀、政策問答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、解讀。對需要評估的規范性文件要及時組織評估或委托第三方評估,并在規定時間內形成后評估報告報送市司法局。